新华社广州8月15日电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日前对京广、京九铁路爆炸、破坏铁路设施案作出一审判决,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蒋开福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法院审理查明,湖南省攸县农民蒋开福,因经营煤窑亏损及夫妻关系紧张而离家出走,后听信火车翻车能捡到很多钱的谎言,突发奇想,梦想通过爆炸铁路,搞翻火车,制造事端,乘乱捞钱。出于这一荒唐而可怕的犯罪动机,蒋开福于1999年11月5日,携带炸药、雷管、电线及电池等工具,在京广线上行线白石渡至太平里区间的小溪桥南头K1941+412.3M处,放置爆炸装置。次日凌晨零时47分,当惠州北开往岳阳的260次旅客列车运行至此区段时,蒋引爆了炸药,钢轨和轨枕被炸断,机车主断路器跳闸,闸瓦脱落,机车内多处破损,列车被迫停车。
此后,蒋开福窜至京广线衡山至石湾区间、京九线上陵至848线路所区间的K202+50M处的前锋大桥南端等处,多次对铁路实施破坏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蒋开福置公共安全与他人生命健康于不顾,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,有计划地选择偏僻、险要铁路地段,连续多次针对旅客列车采取爆炸、拆卸钢轨等方法,故意破坏铁路交通设施,造成火车脱轨,火车和铁路交通设施毁坏,直接经济损失共253万元,中断行车35小时30分等严重后果,犯罪情节严重,性质恶劣,社会影响极坏,遂对蒋开福作出极刑判决。